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法律规范标准一、建设标准化施工场地1、渣土运输施工场地出入口必须按标准达标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证外运
当天外运施工的施工场地出入口必须达到灯光明、探头清、设施好、车冲洗、出口净管理要求
施工场地出口照明装置能正常使用,保证车辆在出口冲洗、检查时视线清楚
施工前定岗人员应对设备检查,保持完好,并指向冲洗台,监控画面清楚
自动冲洗台、高压水枪应保持完好,能正常冲洗使用
洗车槽、排水沟排水畅通
所有渣土车必须经过冲洗区经冲洗后方可驶出施工场地
车辆应在冲洗平台滞留冲洗
(对现场不宜设置自动冲洗台的,应在洗车槽内用高压水枪对车轮、档板及放大字牌进行冲洗
施工场地出口有专门的管理和保洁人员,做到一车一清
出口处应视情铺设 20—50 米铺垫,防止污染路面
2、根据环保要求,施工场地在出入口设置 PM10 监测系统,并与区监控平台对接,实施对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情况实时监测
发现报警立即通知定岗队员现场查看、整改
二、发挥监控管理系统效能1、各区建立专门的 GPS 和视频监控平台,保持运行正常,并有专人值守
2、各渣土运输企业必须安装 GPS 监控系统,在渣土外运时,安排人员进行全时值守,与市、区两级实行同步监控
3、值守人员通过 GPS 和视频系统实时监控渣土车超速、GPS 离线(定位异常)以及施工场地出入口是否正常冲洗情况
对超速车辆、GPS 离线(定位异常)、出入口不冲洗、超载车辆以及施工场地提前运输或擅自开工、视频设备不正常等违规情况,要立即通知定岗队员迅速处置,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大队领导
三、严格落实巡查机制和定岗责任制1、市局渣管处与市城管执法督察支队设立督查组,每天对各区渣土运输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通报问责
2、各区城管局每晚安排局领导带班,由一名专职副大队长负责,带领渣土管理工作人员在辖区内进行来回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