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矿发[2024]8 号关于印发《湘永矿业有限公司中级职员(主管)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现将《湘永矿业有限公司中级职员(主管)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执行
附件:湘永矿业有限公司中级职员(主管)绩效考核办法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主题词:中级职员 绩效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公司领导 , 机关各部室
湘永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11 年 1 月 18 日印发 湘永矿业有限公司中级职员(主管)绩效考 核 办 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中级职员的政治业务素养和岗位任职能力,充分发挥中级职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公司中级职员、主管
第三条 中级职员绩效考核分为岗位责任、责任追究和年度测评三种形式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组织第四条 公司成立中级职员考核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其他公司领导为小组成员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组织部具体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应协助搞好中级职员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章 岗位责任考核第四条 岗位责任考核是对公司中级职员、主管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协调关系和工作用心度的一种考核,以促进他们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去
第五条 考核内容1.本办法规定的公共考核内容(附后)
2.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附后)
3.公司下发的文件和制度
4.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六条 考核依据1.公司各类会议
2.公司领导考核
3.各部室提供考核依据
4.员工和群众反映情况
5.考核办平常掌握情况
第七条 考核实行100分制,以100分为基数,按考核要求进行扣分考核
考核时段为每月一次
第八条 考核程序1.自我考核,中级职员、主管每月对比岗位职责和工作安排,进行自我考核,在次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