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材管理制度1、焊材的入库1
1、焊材入库前必须由材料保管员进行验收,一查材质证明和合格证;生产厂家、批号、名称、牌号、型号、数量,应做到物、证相符
材质证明填写内容应符合 JB3323—96 的规定,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等资料应符合相应的国标要求
二查焊条包装物不得破损,不得有雨淋和受潮的痕迹,且外包装的标记应符合 JB3323—96 的要求
三查焊材外观质量;焊条夹持端不得有锈蚀,药皮应光滑,不得有气泡等缺陷,药皮不得变色,且应有一定的强度,焊丝表面不得有严重锈蚀
四查出场日期:焊条出厂超过 8 个月的不得成批入库,少量应立即使用的焊条出厂日期可放宽至一年
2、经四查后,合格的焊条可以入库、上帐,并将材质证明复印多份,交材料责任工程师保管,复印件交一级库保管员,以便发放时查证
2、焊材在一级库的保管2
1、施工场地的焊条一级库应设温度计、湿度计,焊条储存温度不低于室温,大气湿度应低于 60%
2、焊条应在通风良好的室内贮存,库内不得存放有害气体和腐蚀物,室内应保持干净
3、焊条应存放在货架上,货架与地面、墙壁的距离不少于300mm
4、焊条、焊丝的堆放应按种类、牌号、规格、批号、出厂时间等分别堆放,每垛均应挂牌作出明确标记,先出厂的焊条应先放,并应随时检查保管的焊条有无受潮和污损
5、氧气瓶、乙炔瓶的堆放间隔不少于 20m,乙炔瓶即使是空瓶也不准倒置,氩气、氧气、乙炔气的满瓶和空瓶必须分开堆放,且有明确标记
气瓶应放置在阴凉、通风的地点,不得直接曝晒
6、存放一年以上的焊条,或保存期发现质量问题或保管员对质量有怀疑的焊条,应上报材料责任工程师会同焊接责任工程师一起进行各种性能试验,合格后方能发放,否则应予以报废处理
3、一级库的出库及二级库的保管3
1、焊材二级库仅作为焊条、焊丝保管
2、焊材二级库保管员(烘干员)根据工程需要,从施工场地焊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