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药室工作流程一、煎药室人员接到中药师通知取待煎药品后,及时取药(不可超过 15 分钟),收到待煎药物时,应对“中药房送药记录本”、“煎药处置单"、“煎药袋标签”核对,做到六查五对:六查: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现金收讫章或住院收讫章
五对:剂数、每剂煎药袋数、每袋留药量、特别煎法药物、约定取药时间
二、煎药室人员收药后登记“煎药室取药记录本”、“煎药记录"
三、待煎药物(群药)应当冷水浸泡 40—60 分钟,煎煮开始时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 2—5 厘米为宜
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四、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 40-60 分钟
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
煮沸后再煎煮 15—20 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 40—60 分钟
五、凡注明先煮、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别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根据要求或医嘱操作
1、先煎药:应当浸泡不少于 30 分钟,煮沸 30 分钟再投入群药同煎
2、后下药:应当浸泡不少与 30 分钟,在群药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 5—10 分钟
3、另煎药:应当浸泡不少与 30 分钟,煎药(沸煮后改文火)1—2 小时,所煎的汁与方剂中其它药汁混匀后再分装
4、烊化(溶化药):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后,将其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溶化的药溶解即可
5、包煎药:应当装入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它药物同煎
6、煎汤代水药:应当将该类药物先煎 15-25 分钟,去渣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物同煎
六、“煎药袋标签”从取药时起必须随同煎药袋、浸泡容器、煎药容器、包装药袋转移
七、根据处置单留液体量要求包装打袋(如药量过多需浓缩至预定量),注意包装打袋前必须检查总阀门是否关闭,确认关闭方可包装打袋
包装打袋完毕清洗煎药机备用,煎药袋不可重复使用
同一方剂药物如需分两锅或更多锅需注意色差(目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