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施工专题会议 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15︰00 会议地点:四工区会议室 会议内容:隧道爆破安全施工 会议主持人:席继红 会议记录人:张瑞茂 参会人员:工区管理人员、架子队长及涉爆人员(名单附后) 12 月 31 日下午,由工区组织,架子队长及涉爆人员参加,召开了隧道爆破安全施工专题会议,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经理席继红通报了关于中南部铁路南吕梁山隧道爆炸事故的情况,根据爆炸事故可能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要求现场施工人员要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纪要如下: 一、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1、爆破安全管理 1)爆破工作必须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度、细则,管理好、使用好爆炸物品
2)爆破管理工作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管理,安质部门负责检查督促指导
3)从事爆破物品保管、使用、安全检查等都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承担
2、领取爆破器材规定: 1)、领取爆破器材,必须是持有公安机关发给爆破作业证的 2 爆破员,按当班用量,经持有安全员开具的爆破物品领用单并经工程负责人核准签字后方可领取、使用;并由取证的爆破员负责爆破器材清退、返库及记录工作
2)、不准一人同时领取两种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炸药和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
领出的爆破器材必须按性质不同分别放在专用爆破箱内或专用袋内分别携带,并小心谨慎,轻拿轻放,禁止揣在衣袋内携带,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立即到加施工场地点,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放置或带进宿舍
3)、领取时,禁止携带烟火,运送时禁止吸烟及接触可能产生爆炸危险的物品和环境,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
4)、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3、装药 1)、装药前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炮眼有渗水、积水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