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制造性,切实保障公司和员工的长远 利益,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保障个人利益为宗旨,以 按劳酬为原则,为使公司全体从业人员之工资核发有所依据,制本办 法
本公司的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补贴、加班费等待遇的 计算与发放,依照本办法办理
2、 工资是公司对员工圆满完成其所在岗位的工作而支付的酬劳
从业人员 的工资根据学识、经验、技能、潜力进展及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 的轻重等综合因素衡量核发; 工资标准将随着公司的进展和公司经济效 益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3、职务(岗位)工资的核定标准直接与公司的经营状况挂钩,原则上每 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对职务(岗位)工资的标准进行上浮或下 调;职务(岗位)工资视本人工作表现及企业效益情况酌情发放
二、工资构成 1、本公司从业人员(指本公司的所有人员)工资待遇总额的构成为:基 础工资、职务(岗位)工资、各种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等)构成
2、加班工资: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原则上实行六天工作制,但根据公司实 际工作需要及岗位特点,须加班的,事先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加班后计 入当月考勤,月底按考勤发加班费(保安部执行、工程部按实际情况待 定)
其余部门如遇加班的,事后由所在部门出具《补休单》进行补休, 不计发加班工资
三、社会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转正后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养老 保险、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四、通讯补贴 公司转正后员工均享受通讯补贴(本人配备通讯工具才可享受) 50 元/ 月
五、考核评分办法 1、管理处员工平常评分考核实行 100 分制(考核工资为 100 元/月) ,按 各岗位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员工凡参加考核的,应将考核分加到其当月考核 评分中,凡得分超过 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