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卖合作协议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方式:乙方:上海睿发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项海丹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 410 弄 75 号 1 号门甲乙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就 品牌的特卖场合作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项目甲乙双方共同开发和经营 品牌的特卖场
二.合作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三.合作区域1
双方合作区域为 区域,甲乙双方在 区域内共同对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的特卖场进行开发合作
2.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前在合作区域内已开设的或已确定与第三方合作的特卖场经营收益权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四.合作方式1
甲、乙方持股份比例为 1:1(即甲方持股 50%,乙方持股 50%)
甲、乙方按持股比例对合作区域内的合作特卖场进行出资和承担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首期投资金额 元(大写: 万元整)打到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后续的投资资金按盈亏和开设特卖的需要打到乙方指定账户
双方前期投资资金主要用于特卖租金、押金、咨询费、道具费、人员工资、储备货品等
五.利润分配1
合作的特卖场的服装终端毛利率按 50%进行核算
合作特卖的收银及款项收取由乙方统一负责,甲方不得自行或干涉收银,乙方制作的利润报表、销售报表等财务报表需经甲乙双方书面签字确认
每场道具的固定成本投入费用按 6 次折算,每月结算盈亏时应把固定资产的投入成本计算出来并按月返回固定投资成本
合作期间的利润分配,甲、乙方根据各自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红
自收银的特卖,于特卖结束后的次月 20 日之前完成报表核对,次月 25 日前完成盈亏支付
商场收银的特卖场,于商场完成结算后 30 日内完成报表核对,待商场款项到账后 30 日内完成盈亏支付
如出现特别情况,甲、乙方一致同意,利润分配时间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六.经营管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