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岗位护士准入管理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以下特别护理岗位护士准入的管理
各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移植中心、血液透析中心、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科)、产房、急诊科、(含消化急诊、儿科急诊)等
二、特别护理岗位护士必须符合医院护士准入标准,并经过 3 个月以上的专科护理岗前培训
三、在护理部指导下,由科室制定专科护理岗前培训方案、设置理论和操作培训课程,并组织实施,定期组织考核
四、护士经过专科护理岗前培训,素养考核优良,达到科室相关专业理论和技能要求,由科室提出准入申请,经过护理部审核,准入考核合格后,授予所在医院专科护士岗位资格证书
五、护士持有所在医院专科护士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单独从事相关专科临床护理工作
并享受专科护理岗位的有关待遇
附:特别护理岗位护士准入标准一、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护士(一)满足普通护士准入标准
(二)具普通病房护理实践经验,通过 3 个月以上的危重症护理专科培训
(三)达到以下技能标准:1
掌握本专科相应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及多专科护理知识和实践经验
具有一定的病情综合分析能力
掌握常见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与护理、休克患者的观察及护理、器官移植术后监护、危重患者的营养支持
熟练掌握心肺脑复苏、血流动力学监测、人工气道的应用及管理;掌握常用急救与监护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包括除颤仪、呼吸机、心电监护仪、降温机、血气分析仪、各种微量输液泵等
(四)通过护理部考核并获得《专科护士岗位资格证书》
二、产房助产士1
取得助产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满足普通护士准入标准
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三、血液透析护士(一)满足普通护士准入标准
(二)经过 3 个月以上的血液净化专业培训
(三)达到以下技能标准:1
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知识、技术水平,同时具备应变和处置能力,遇突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