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法律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机械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人身健康安全和免受财产损失。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项目施工生产、生活涉及到的所有特种机械设备操作和特种作业人员。3 职责3.1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施工方案的审定工作。3.2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部、安全部、物资设备部共同编制特种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安全专项方案.3.3 安全部、物资设备部、工程部负责对特种设备进场的验收,负责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特种人员作业的风险辨识及评价工作。安全部、物资设备部负责特种作业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建档管理工作。3。4 物资设备部、安全部、工区副职及安全人员、施工队队长是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直接管理责任人,负责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考核工作.3。5 物资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定期检修、大修、日常维护保养、设备运转等工作,并按要求建立相应记录归档备查,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台账,特种作业设备要单独建立台账进行管理。3。6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资质证书,并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方可进行上岗。提供虚假的特种作业资质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准使用,所在的施工队将予以处罚,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置。4 特种作业管理4.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4。2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4。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质证后,必须定期参加上级行政部门的培训进行复审。4。4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安全部、物资设备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备查。4。5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工作,所有人员必须进行签字确认。4.6 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经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使用前必须经项目部安全部、物资设备部、工程部联合验收,并检查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等,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方可投入使用.5 特种作业安全检查5.1 定期组织特种作业安全检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