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朗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试行)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务院令第 373 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总局第 115 号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40 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重庆市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特种设备情况,特种设备种类有五大类,现有特种设备 58 台,压力管道15000 米左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00 多人
二、目的 法律规范特种设备操作,提高特种设备运行效率,为确保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做的更好,减少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应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奖惩分明、职责到位
为此,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保障中心设备组进行监督考核,实施奖惩
三、考核奖惩依据《大朗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中的相关规定,请公司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管理部门仔细执行本考核奖惩制度
四、适用范围 公司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相关管理人员
五、本制度自 2024 年 6 月 10 日起实施六、具体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细则附后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一)特种设备使用部门严格执行各项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考核责任人员 50———500元
(二)在禁止动火作业区域,未办理动火证的,考核责任部门 100—-500 元/次,造成事故的按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外协单位加倍考核
(三)特种设备使用部门严格执行各项规程,严禁超负荷运行,每违反一次,考核责任人员 50—200 元,考核使用部门200——500 元
(四)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发现一次考核使用部门 500--1000 元,考核责任人 100 元
(五)压力容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