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危险废物企业管理方案 推举阅读:深化贯彻落实,以法律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保障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实施各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为抓手,通过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从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利用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督促产生。为仔细贯彻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措施,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实现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和利用企业法律规范化管理,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以法律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保障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实施各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为抓手,通过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从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利用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督促产生企业加快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力度,处置利用企业严格依法经营,坚决杜绝危险废物排放行为,实现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和利用企业的法律规范化管理,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做出贡献。二、实施范围全区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三、方法步骤(一)准备阶段(年 3 月)根据危险废物法律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在全区推行危险废物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二)部署阶段(年 4 月上旬)召开危险废物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实施目的、内容和要求.(三)组织实施阶段(年 4 月中旬至 9 月)1.启动(年 4 月中旬至 4 月底)区环境监察大队根据各自职责,以年度申报登记数据和日常监管情况为依据,摸清现状底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实施方案应于年 4 月 30 日前报市局.2.整治(年 5 月至 6 月)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整治,对比需要法律规范的内容,督促企业制定上报整治计划,并跟踪督促落实。3.查处(年 7 月至 8 月)区环境监察支队根据各自职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以查处促整改,促提高。4.自查(年 9 月)区环境监察支队对所管辖的企业法律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总结并报市局,同时根据一企一档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法律规范化管理档案。(四)市级验收阶段(年 10 月)由市环保局组成检查验收组,实行查看档案、现场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不到位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