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考核和奖罚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公司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实现环保目标。根据国家法律及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环境保护考核和奖罚制度。二、范围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三、职责1、安全环境保护部负责环境保护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办公室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实施考核。2、财务部负责根据管理结果实施环保考核的扣款。3、其它管理部门均可对安全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环境风险考核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4、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的管理,接受安全环境保护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四、定义“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保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以及各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响环境的情况。“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当、工艺控制、设备装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公司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现场管理”这里是指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现场各生产要素,包括人、机(设备、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检测方法)、环(环境)、信(信息)等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结合状态,以达到优质、高效、清洁、均衡、环保、文明生产的目的。五、考核项目及内容考核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举报投诉、异常排污及环境污染事故等。六、考核形式考核检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上级管理部门督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分,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法律规范行为进行罚款。七、考核办法(一)综合管理考核1、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以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环保管理体系,及时、仔细填写各项环保台账,安全环境保护部进行定期检查,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 10-50 元。2、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现场管理体系,根据公司的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现场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安全环境保护部进行检查,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 10—50 元。3、各车间、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隐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五落实"整改,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