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持续健康进展,法律规范体系运行,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24]12 号)精神,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考评对象为体系聘任人员,包括首席科学家、讨论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第三条 考评的主要依据:1.任务书、任务委托协议书;2.个人年度述职报告;3.工作日志;4.其他.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四条 考评分年度考评和综合考评。年度考评在每年 12 月至下一年度 2 月之间(可与体系年度会议结合)进行;综合考评在每 5年一个实施周期的第 5 年年初进行,综合考评当年不再安排年度考评。第五条 首席科学家的考评,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会同或委托有关行业司局、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第六条 讨论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的考评,由各产业技术体系执行专家组组织实施.第三章 考评内容第七条 首席科学家1.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2.对产业进展的决策咨询情况; 3.对本产业技术研发的全国统筹情况;4.对本体系的组织管理和各机构、人员的工作协调情况;5.对本体系运行机制的创新和学风建设情况;6.经费使用情况。第八条 讨论室主任1.对本讨论领域的全国统筹情况;2.对本讨论室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情况;3.与其他讨论室的沟通协作情况和与综合试验站的结合情况;第九条 岗位专家1.任务委托协议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2.对本岗位领域的国际前沿跟踪情况;3.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及团队建设情况;4.工作日志填报情况;5.经费使用情况.第十条 综合试验站站长1.任务委托协议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及完成情况;2.对本区域产业进展和技术支撑情况;3.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和团队建设情况;4.工作日志填报情况;5.经费使用情况。(关于考评内容的说明见附件 1)第四章 考评程序第十一条 首席科学家1.本人依据考评内容撰写述职报告,考评前发给本体系全体人员。2.在本体系的考评会议上述职.3.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或委托有关行业司局及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本体系全体人员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表见附件 2),并根据投票结果确定考评等级,形成考评意见.4.考评意见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存档,同时将本人述职报告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