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监测监控机房管理制度1、地面中心站机房设备是保证地面中心站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首要条件,必须根据监测监控机房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2、在动力配电、恒温、恒湿、防尘、防静电、防雷击等方面,均需根据现场条件,准确、合理地设计,精心施工,保证质量。 3、机房电源采纳双路两级稳压供电,第一级为沟通稳压器,供一台 UPS 及其它计算机外设;第二级为 UPS,其输出供地面中心站主机,沟通断电时,即刻由备用电源供电至少 8 小时,并发出警报信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突然切断地面中心站主机的供电电源。4、配备与地面中心站相兼容的电源插座,其接线方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机电标准(面对插座,右插孔为火线,左插孔为零线,上端插孔为地线).5、机房接地,系统保护地:要求接地电阻<4Ω,接动力电源的输出地线。零线与地线间电压应〈1V,机房所有设备的外壳均应可靠接在系统保护地上;系统屏蔽地:要求接地电阻<0。5Ω,系统通讯屏蔽电缆的屏蔽层应可靠接在系统屏蔽地上;防雷保护地:要求接地电阻<4Ω,并远离系统保护和系统屏蔽地线,避开雷击损坏地面中心站设备。6、开机时温度为 23±2°C(夏季),20±2°C(冬季);相对湿度为 45-65%;停机时温度为 5-35°C;相对湿度为 20—80%。7、机房必须配备防火器材、防雷装置、录音电话。8、监控机房内各类设备必须按技术标准进行法律规范配接,做到设备完好、布(接)线干净标准,保证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禁止机房内带病设备或功能不完善设备在线投入使用.9、监控机房必须配备在线式且不低于 8 小时的不间断 UPS电源,并保证 UPS 电源设备的正常运转。UPS 电源容量至少负载如下主要设备:主(备)机、监测通讯设备、机房信息网络设备、打印机。10、监控机房值班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11、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 h 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 5min 内投入工作。12、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13、监控主机应启动系统自动日志功能,确保监测系统控制参数的严密日志记录管理,以供备查。14、机房值班员必须严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相关规定,全面、准确地按法律规范命名定义各个地点监测装置的报警、断电、复电控制参数和其它控制参数;及时进行井下各类监测装置的增加、删除和变更设置,井下地点监测装置变更后的 1 小时内必须及时更新定义。严禁出现监测装置地点、控制参数等出现井上设置定义与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