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为什么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
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 3 号令第二章 第六条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鲁安监发〔2024〕81 号第三章第十四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主要是哪些人员
答: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24〕123 号第二条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24〕43 号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
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主要培训哪些内容
培训多长时间
答:根据国家总局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24〕123 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 3 号令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鲁安监发〔2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