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刚山之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是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根本性措施,为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本餐厅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一)事故隐患根据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成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根据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1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一是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如营业前和营业后等) 二是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的节前检查
各有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受理社会举报的事故隐患
(三)事故隐患的重点部位和责任部门: 1
电器设备(如: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领班) 2
疏散通道挤占、堆放杂物等现象;(领班) 3
消防设备设施维护(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店长) 4
库房管理;(车管) 5
厨房、煤气房及排油烟管道是否按时清洗等;(厨师长) 6
应急广播系统;(店长配合物业) 7
违章操作(电工、锅炉工等未持证上岗);(店长配合物业工程部)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要求店长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临时局部、全部停业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的具体要求,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依法强制监督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和上报 根据餐厅分工和《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各主管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