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生产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暂行)确保完成 2024 年总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指标标,考核部门及员工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依据 2024 年总公司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推动企业持续健康进展,进一步提高生产系统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效率,充分调动广阔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体现劳动价值与薪酬回报相挂钩,提高员责任心和价值体现的习惯的养成,实现企业和个人的既定价值
对上一考核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为下一期间的绩效改进及个人进展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适用范围:各化工子公司生产部门
二、考核原则; 公开性原则:考核标准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客观性原则:考核必须依据可观察到的事实或工作表现,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考核所依据的事实必须与部门、岗位所承担的工作有关,员工的非职务行为,不能作为考核的依据
反馈原则:考核者在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的过程中,需要及时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对象,同时听取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释
三、考核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绩效考核计算,安环部生产部负责并组织各职能部员工的绩效考核得分
四、考核周期以每月为考核周期,年终进行综合评定;新聘员工试用期不进行考核
上半年:4 月 1 日-6 月 30 日;下半年:7 月 1 日~12 月 31 日
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评价效用 本评价作为月度个人绩效考核工资及年终优秀员工评选凭据
六、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考核内容:全体转正员工根据每人每月绩效工资作为考核基数,绩效工资分别由生产单耗成本、产品质量、产品产量、生产安全、日常表现工作态度、岗位技能应知应会等六部分构成,总成绩为 100 分,只是各岗位考核权重占比不同
业绩考核:生产单耗成本、产品质量、产品产量主要参照各子公司生产月度工作计划并依据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能力考核:岗位技能应知应会通过员工的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