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生 产 制 度 时 间:2010/10/25编 号:KLD—SC—E 标 识: E- 001生产车间暂定管理制度一、 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1
生产员工上班进入车间时,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准穿拖鞋,违者罚款 5 元
车间严格根据生产计划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违者每次处罚 20 元
车间如遇原材料、配件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上报
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则要付 10%以上 50%以下的经济损失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根据质量标准及工艺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
违者每次处罚班长 30 元员工 10 元,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根据产品的 10%处罚
车间生产所剩下的边角余料将由各班组人员自行组织安排运出车间并及时清扫,未按时运出者(在生台下一台称铺面板之前),每次扣班组长 10 元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现场干净,设备法律规范有秩序
员工下班前班长均要组织人员把工具放回工具箱及设备归位,违者每次处罚 10 元罚款
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主任、班长安排,对不服从安排、怠慢者每次处罚 50 元罚款
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罚 100 元,情节严重由行政部处理或交移公安机关处理
合理利用材料,边角料,减免浪费9
剪板机周边区域不得堆放边角料(不得有一块铁板存在)当次剪完钢材所产生的边角料由当次人员按其规格分类堆放在统一区域,违规者处罚班组 10 元10
堆放于统一区域的边角料由焊接组轮流裁剪成标准件(封板等),三天轮一次,末按时执行的处罚当次班组 20 元11
焊接组所剪标准件由当次人员放置于个自班组的标准件箱内,不得随处堆放,发现乱堆乱放者处罚当次班组 20 元,并通报批判12
进购原材料要按规格分门别类合理堆放,当次剪完板后末用完的材料需吊回原处,不得在剪板机前堆放,违者处罚当次班组 10 元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