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委托合同书发 包 方: 山东潍坊科技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承 包 方: 山东华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变电所配电工程委托乙方申请通电至通电验收完成,经双方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教授新村箱变工程 工程地点: 科技学院教授新村 工程内容: 教授新村二期 20 #、 21# 、 22 #、 23# 、 24# 、 25 #楼室外电力高低压施工 , 包工包料;教授新村 1250KVA 箱变及低压设备的安装,调试;教授新村 1250KVA 箱变及低压分接 箱之间的电缆的采购及敷设及连接,电缆井的砌筑;低压分接箱至楼内表箱之间的低压电缆采购及连接 ; 1250KVA 箱变两个及所有分接箱有甲方提供
其余材料采购有乙方购买
承包形式:总承包, 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不含配电所土建照明工程费用、配电所内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低压出线工程、高压进出线电缆、外线工程费用等 )第二条 工程总价合同总价为(RMB):100 万 元整 含税(大写 壹佰万 元整), 以最终决算价格结算
第三条 付款方式1、 双方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供电局答复意见书出来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 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40% 40,0000 元整,(大写 肆拾万 元 整);2、 设备进厂甲方应支付工程款 50%(人民币) 50 , 0000 元整(大写 伍拾万 元整)3、 工程验收通电合格后 30 天内付款 10%(人民币) 10,0000 元整(大写 壹拾万元整)4、 双方盖章后合同开始生效
第四条 合同范围1、合同范围为配电房内的设备
(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2、合同范围内的主器材设备及管路
相关配件,双方采纳包干方式承包完工结算时不因物价调整或管
线的增减双方均不办理加减账,惟甲方要求追加或变更项目得依原价或市场价办理加减账;3、本合同含代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