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合同附加协议甲方(全称): 陕西天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的对我公司 16 部电梯进行维保,促进双方的工作推动,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一、协议内容增加部分:1.在日常正常的维保中,电梯不能停梯超过两天,假如超过两天将扣除该电梯当月的全额维保费。2.电梯困人时,从困人到成功解救,时间不能超过 30 分钟假如超过 30 分钟将扣除该电梯当月全额维保费.3.发生电梯困人时,乙方有义务派专人安抚被困人员,并做好解释工作.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