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电梯维修服务合同 委托单位(甲方) 受托单位(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认以下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维修服务内容条款,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范围及费用: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于安装于 xxxxx 商业广场电梯 提供维修服务,具体明细如下: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元)数量合价(元)一设备更换部分1底坑轿厢缓冲器台3000。001545000。002底坑对重缓冲器台3000。001545000.003涨紧轮套500.00157500.004急停按钮套150.00152250。005缓冲器开关套55.00402200。006行程开关套80.00403200。007灯座套130。00151950。008对讲子机套220。00153300。009涨紧轮开关套240.00204800.0010电线电缆套320。00154800.00小计120000。00二控制面板部分1控制面板套1400.001825200.002基站锁套300。00103000。00小计28200.00合计xxxx1、含税总价 RMB:xxxx 元,大写:xxxxx ;含各种措施费用、保险费用.2、上述单价为包干单价,不可调整,具体维修设备数量,以甲方确认的数量为准,结算按最终数量调整。二、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70%为预付款,即:xxxx 元整, ¥ xxxx 0.00 ;乙方收到款后发货到施工场地并进场施工。2、结算款:施工维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确定结算金额 2 个月内,乙方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务发票,甲方付至结算总造价的 95%。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不计利息),保修 1 年期满无质量问题,在 1 个月内结清保修余款(无息).3、修理项目超出合同约定以外时,双方按施工人工和材料等实际费用另行结算,维修项目低于合同款时,结算相应扣减。 4、乙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务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前,乙方应就本合同之业务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之票据(发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或所开票据(发票)本身之问题造成甲方日后发生税收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保持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力。 三、施工工期: 1、施工工期自收到委托方的预付款后的 8 天内竣工,其中包括材料准备周期 3 天。四、受托方责任:1、严格按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中预定的项目实施维修,维修完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维修过程中更换 、使用的材料及配件清单等技术资料 ,如更换设备与预定的有增减需与甲方确认.2、所有维修材料品牌必须采纳三菱品牌设备,且不得低于更换前原有质量。3、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