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监理工作范围 负责本项目的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括本工程的电气、消防、智能控制等范围
三、监理工作内容 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工作
具体内容主要有:1)项目监理机构在项目总监指导下,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和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作为本工程监理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文件
2)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3)审批工程开工报告,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对施工单位及选择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并检查落实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报告
6)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款与签证,审核工程结算
7)采纳旁站、巡视、平行检查手段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根据工程技术标准、施工法律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
8)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采购计划,检查其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主要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材质报告,对进场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对进场材料及设备进行控制
9)隐蔽验收和分部分项验收
10)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11)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12)负责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主持工程例会
13)组织竣工初验,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协助业主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14)负责保修期的协调及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四 、监理工作依据1
标书、图纸、政府批文、资料;2
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法律规范、规程、法律、政策及规定;(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GB50259—96(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GB 50258-96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GB5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