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栏目联合制作合同甲 方: 乙 方: 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制作电视栏目《星工场》专题节目制作和运营,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均沾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电视专题栏目:《星工场》(以下简称栏目);1—2 栏目时间为每期 90 分钟,每周一期,一年共五十二期; 1—3 具体内容包括栏目播出时间的购买,栏目节目内容的编辑、制作和播出节目的推广宣传和节目的销售,因节目形成的其它商业项目的开发等
第二条 合作权益 2—1 甲、乙双方因合作形成下列权益,所有权益归双方共有: 2-1-1 因《星工场》节目制作而形成的所有署名、商标等知识产权; 2—2-2 因《星工场》栏目而形成的所有广告、赞助、销售等经济收益; 2-2—3 因《星工场》栏目而产生的其它经济收益和权益
第三条 合作分工 3-1 甲方负责所有节目的制作、电视台播出和市场推广、销售、发行和商业项目的开发
3—2 乙方负责策划、招商并协助所有项目实施的管理、监督
3—3 广告赞助由甲方为主负责并保证甲、乙双方投资的收回和盈利
3-4 乙方协助甲方广告赞助招商工作
3—5 所有策划实施方案与赛制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然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具体实施
第四条 资源投入和收益分配4—1 根据《星工场》栏目策划运营的需要,甲方具体负责栏目制作、策划运营、录制拍摄、器具设备的使用、相关技术人员的分工、栏目时段的占用及整合利用广播电视局众资源同步宣传推广《星工场》栏目相关动态与招商、回报等工作
4—2 乙方负责寻找《星工场》栏目相关赞助,整合利用甲乙双方现有资源为该栏目创效增收,培育营销推广人才,尽一切办法为该栏目的正常运作出谋划策
协助甲方策划运营好相关赛事赛务、招商与回报
甲、乙双方合作分配按《星工场》栏目总赢利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合理分配(根据预算总赢利为双方现有资源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