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修订版)为进一步深化中心的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内部活力,引导和激励广阔职工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根据沁政办〔2024〕15 号文件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经领导班子讨论,全体职工讨论,在原方案不断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的使用和管理,充分体现德、能、勤、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
建立新型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效能,既要体现出岗位、职务、职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又要保证职工思想稳定、单位和谐平稳,提高卫生防病工作水平,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质量,促进疾控事业的全面、持续、和谐进展
二、实施范围绩效工资是以岗位为主,考核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的一种工资分配模式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中心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组织领导(一)基本原则1、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岗位管理
绩效工资的分配应加强岗位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岗位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2、严格岗位考核,注重岗位实绩
绩效工资的分配要体现岗位目标任务,要与实绩和贡献大小紧密结合,同时要将科室和中心考核相结合,平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3、坚持优劳优酬,公平公正
通过实行绩效工资,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现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多劳多得
(二)组织机构实施绩效工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阔职工的切身利益
为了确保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中心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导小组,组长由***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财务科长及各科科长组成,全面负责中心的绩效工资考核工作
四、绩效工资来源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总额由财政部门核定拨付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 70%,根据规定每月发放给每位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