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监控系统(摄像机、监控主机)维护协议: 一、本协议服务费为每年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万陆仟元
1、服务对象所包括的设备明细及服务内容 2、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前,乙方应对本协议服务对象所包括的服务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全面检测,确认设备运行情况,由双方签字确认,假如发现故障,需要更换部件,则部件费用由乙方负担
二、摄像机、监控主机定期维护保养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为协议规定监控用所在地
2、周期:监控系统需每半月上门服务一次
如有特别情况需随时响应
3、服务报告:每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后,需现场填写”服务记录",如实反映及摄像机的运转情况,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故障隐患: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三、监控系统临时紧急服务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为协议包括监控使用所在地
2、时间: 1)每周一至周日 9:00-17:50 为乙方执行本协议的标准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 1 个小时之内为本协议的标准响应时间,区外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甲方必须在周一至周日的工作时间内提前三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服务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推断,因故障现象未如实告知乙方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假如甲方服务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乙方拿回大修,乙方需经甲方同意
5、更换部件: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别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2)更换部件的费用由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