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论《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中文摘要 论《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On the Perfection of the System of Compensationfor Mental Damage in the National Compensation Law论《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中文摘要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彰显了对公民基本权利和精神利益的保护,但在司法适用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本文通过对比分析我国民法和域外国家赔偿领域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总结《国家赔偿法》中该制度的不足之处,同时借鉴民法领域的实践做法提出完善建议
第一章是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概述
首先分析了一些基本概念,其次梳理了我国民法和国家赔偿领域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最后阐述了该制度的救济方式及功能
通过阐述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理论,为后文内容奠定基础
第二章对比了我国民法和域外国家赔偿领域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域外国家在司法实践中大都准用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我国民法领域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也较早,且司法实践领域的经验相对丰富
通过对比分析,为完善《国家赔偿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提供有价值的理论支持和域外借鉴
II论《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中文摘要 第三章指出《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不足
第一,与民法领域相比,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较窄;第二,实务中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困难;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上限的规定过于原则,实践中抚慰金金额的确定容易受舆论影响;第四,精神损害抚慰金配套制度不完善,无法发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应有的功能
第四章针对上述不足结合民法领域的理论和实践做法,提出了完善建议
第一,拓宽赔偿范围,具体分析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