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语言文字 构建和谐校园——解放街小学创建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汇报材料我校创建于 1905 年,已走过百年历程。现有教职工 94 人,专任老师 92 人。教学班 36 个,学生 1815 人。近年来,我校仔细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把推普工作纳入素养教育培育目标,纳入学校常规管理,纳入老师基本功训练,将其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各项教育活动中,推动了我校素养教育的进程。在创建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开展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一、创建活动语言文字是人们沟通思想的工具,同时也是社会进展的需要。因此,我校一直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尤其在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后,我校把推普工作纳入素养教育培育目标,纳入学校常规管理,纳入老师基本功训练,将其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各项教育活动中,推动了我校素养教育的进程。(一)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我校组建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加强管理力度,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副校长任组长、副组长,由教导处、教研室、总务处、办公室、团支部、少先队等各处办主任、副主任为小组成员。领导机构下设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由一名副校长分管协调工作,成员有各年级组长、语言文字负责老师、全体语文老师。现已形成覆盖学校各层面,延伸至各教学班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二)语言文字制度建设学校制定了普通话推广和法律规范用字制度,如《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老师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考核标准》等规章制度,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推动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这些制度使全校师生在说好普通话、写好法律规范字方面有章可循。(三)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及宣传根据省、市、县语委工作精神制定了各项工作计划,并将语言文字工作落实到各项日常工作中。定期宣传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校内设有语言文字宣传板报、永久性宣传板等。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老师、语文老师、各班语文科代表组成语言文字工作督改组,对班级板报、学习园地、宣传栏等进行不定期检查评比,及时督促整改。(四)语言文字工作法律规范化纳入学校常规管理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是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省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家长示范性学校”、“市级文明单位”的创建中均有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明确规定与推动措施。教导处对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