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授权管理与实践研究摘要:随着全球经济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现象应运而生,现代公共行政管理对行政权力的分配和行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行政授权便是在此基础上诞生的。行政授权在现代法治国家已经被广泛应用。而我国将行政授权描述为“法律法规授权”,但是我国的行政授权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对行政授权的管理与实践要更加重视,本文结合我国现阶段行政授权的基本原则进行介绍,并结合行政授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给出相应的个人观点。关键词: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严格限制;所谓授权是指依法定程序把权力委托给他人或组织代为行使。在行政组织内部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把某些行政权力授予下级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行使,下级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获得授权后,就可以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地处理有关的行政事务。行政授权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前提条件、法定的授权程序和授权主体、明确的授权内容等。我国目前的行政授权理论和一些西方国家一致,但实质内容却有所改变,有着明确的管理原则。1 行政授权管理的基本原则目前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对行政授权进行规范,但是在现实应用中,行政授权必须满足法治条件下的社会发展要求,对行政授权遵循的原则要严格管理。1.1 授权必要原则 行政权力不能随便被授予,因为这样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除非出于行政管理的客观需要,否则行政权力不能被授予。下列几种情形可以考虑行政授权:1、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确有困难,往往是人员和办公条件的不足2、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社会管理事项,授权专业组织效果会更佳。3、被授权的单位有能力承担职权所带来的法律后果。1.2 有限授权原则 授权的行政机关要严格控制授权的范围,被授权单位不能超出授权范围形式职权,因此,行政机关授予的权力一定是对行政相对人影响较小或较轻微的权力,不能引起不必要的社会影响,一些关系到百姓民生的重大行政职权是不可以被授予的。1.3 授权合法原则行政机关在授予行政职权之前,一定要对所授权行为是否合法进行严格审查,不仅仅要看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更重要的是要以宪法为参照标准。要保证被授予的权力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授权行为不能违法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要求。1.4 专属权力不得授予 特定行政机关的专属行政职权是不可以被授予的,这是《宪法》中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要明确哪些权力是本机关专属行政权力,例如:公安机关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对行政相对人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