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场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双方就云南省 镇 村 石场碎石加工生产一事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石场地点:临沧 二、承包范围:碎石破裂全过程,包括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购置,设备安装,安装基础,机械维护维修,工人工资,电费,燃油,火工品(炸药、雷管等)及装车
三、承包期限及工程总量,1、承包期限,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1 日(五年)
2、石料加工总方量,一、二、三号料根据甲方计划另行通知,年约 60 万方
四、承包单价:碎石 40 元/方(以上单价不含税)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负责处理石场及周边的政策报批,提供报批的相关资料,处理好各个部门的相关工作,保证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2、协调处理乡镇,村委会,村民的各项工作,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受干扰
3、根据销售情况,甲方每月要提前十天下达生产任务,石料等级分类
4、负责火工品报批相关手续,并负责把火工品运送到乙方施工现场
(二)乙方责任义务: 1、负责石场场地的平整,并承担场地赔偿及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2、根据甲方下达的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
3、做好机械设备维修维护
4、承担变压器安装及后面的电力设施,电线等管理和费用
5、 承担火工品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结算方式:1、按出场方量实际结算,石料单价的百分之百结清石料款给乙方
2、根据甲方下达计划通知,如产品堆积按实际产量支付百之五十给乙方
3、每月二十五至三十日进行结算
七、安全责任 甲方:1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乙方工人的安全教育
监督乙方安全生产,有权制止乙方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
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仔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承担因违规而产生安全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