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 论一、港资银行市场准入现况1982 年,南洋商业银行在深圳开设分行,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在内地经营的外资银行①
自 2004 年 CEPA 签订后,港资银行市场准入要求降低后,促进港资银行进入内地市场
截止 2017 年 4 月香港银行业在内地设行和业务开展的情况,一共有 15 家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了 8 家法人银行(下设 112 家分行、306 家支行)、11 家母行直属分行(下设 11 家支行)和 15 家代表处②
截止至 2017 年 4 月,香港银行在内地营业性机构资产总计 11440
96 亿元,同比增长 9
34%,约占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的 39
64%;其中各项贷款 5207
99 亿元同比增长 2
76%,约占外资银行整体的 45
15%;各项存款 6668
25 亿元,同比增长12
62%,约占外资银行整体的 42
综上,2016 至 2017 年间港资银行在内地市场有着持续性的增长,且港资银行在中国内地的市场份额几乎占据外资银行的一半
二、CEPA 对于香港银行业的影响 2001 年,中国内地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简称WTO),成为第 143 个成员
香港早于 1995 年作为独立关税区加入 WTO,并且是 WTO的创始成员
自中国内地成为 WTO 成员后,为了促进两地的经济发展,输送人才,使香港能够率先进入内地市场,香港特区政府向中央政府提请建立内地香港自贸区,2003 年中央与香港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及其 6 个附件
中央政府与香港政府在 2004 年至 2013 年间,先后签订十份补充协议,并于 2015 年签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
CEPA 的签订后,有效的促进了内地与香港之间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经济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