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长坡烂山砂厂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 1 条办公室负责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 2 条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 3 条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每天做好行车及保养台账,包括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 4 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办公室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同意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 5 条办公室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者,停止其使用资格,并处 500 元罚款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 1 条车辆使用范围(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 2 条车辆使用程序(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澄江县永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
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办公室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
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 1 小时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 由办公室将《车辆调派单》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