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法律规范知识竞赛暨员工基本礼仪个人风采展示为展现员工礼仪风采,会馆将举办“**酒店礼仪法律规范知识竞赛暨员工风采个人竞赛”,现将具体安排公布如下:一、竞赛内容: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现场部分:员工基本礼仪个人风采展示和知识竞赛 个人风采展示以人力资源部下发的《辽宁政协会馆礼仪法律规范标准》为主,竞赛项目附后 知识竞赛以部门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个代表队三名参赛选手,竞赛内容以会馆仪容仪表、礼仪法律规范,职业礼仪法律规范、商务礼仪法律规范等内容为主(备注:以上两项竞赛内容,单独核算成绩)二、参赛方式:1. 基本礼仪个人风采展示:A. 各部门参赛人数最低要求:前厅部 2 人(前台、礼宾各 1人);客房部 5 人(楼层 3 人、保洁 1 人、宾客服务中心 1 人);餐饮部 5 人(八方阁 2 人、宴会厅 2 人、后勤 1 人);康乐部 3人;财务部 2 人(办公室 1 人,收银 1 人);销售部 1 人;保安部 3 人;工程部 2 人;人力资源部(含公务班、会议班)2人B. 以上人数为最低要求,部门可根据员工意愿增加参赛人数2. 礼仪法律规范知识竞赛:A. 以部门为单位,选派三名选手组成参赛队。请各部门于 8 月17 日 17:00 前将名单报至人力资源部。参赛单位分别为:餐饮部/客房部/前厅部/康乐部/财务部/保安部/工程部/销售部/人力资源部代表队B. 参加基本礼仪个人风采展示的选手可同时参加礼仪法律规范知识竞赛三、评分标准:实行现场打分的评分标准1. 基本礼仪个人风采展示:A. 仪容仪表(10 分):主要考察参赛者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酒店行业的基本要求及岗位要求B. 现场展示评分标准(附后)(25 分):竞赛自始至终符合礼仪法律规范标准2. 礼仪法律规范知识竞赛:起评分 100 分四、评奖方式: 个人基本礼仪风采部分:将根据参赛选手的现场发挥和表现,分别评出冠军 1 人、亚军 2 人、季军 3 人(如有并列则按附加问答测试结果为依据) 礼仪法律规范知识竞赛部分:将根据竞赛结果,分别评出团队前三名五、评委组成:馆长、副馆长、办公室主任及其他部门总监、经理六、主持人:***七、各部门分工:销售部:摄像、照相、条幅制作餐饮部:会场布置工程部:音响、灯光、条幅悬挂人力资源部:现场核分办公室:核分公正八、竞赛时间:2012 年 8 月 27 日(周一)下午 2:00九、竞赛地点:多功能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