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街道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有奖举报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07 来源:暂无 发布组织:花溪街道花溪村党委 第一条 为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阔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本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行动,实现彻底扭转扒窃案件及各类纠纷等问题突出的不利局面,特制定此有奖举报制度,鼓舞广阔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扭送和协助抓捕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
第二条 实行物质、精神奖励相结合,“大案大奖,小案小奖,一案一奖"和“多人举报,奖励第一举报人"的原则
第三条 社会各界和广阔人民群众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及扭送和协助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公安机关严厉依法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扭送、协助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经调查核实破获案件的,举报人和扭送、协助抓捕的行为人有获得奖励的权利
第五条 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第六条 街道综治办、花溪派出所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查证、核实举报和认定、兑现奖励等相关事宜
第七条 公安机关对捉供违法犯罪线索、扭送、协助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经核实破案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奖励决定,通知获奖人
第八条 获奖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奖金 :(一)银行转帐
获奖人在我辖区任选一家银行或储蓄所设立帐户,然后将帐户告知公安机关,7 日内将奖金存入其设定的帐户
(二)汇款:根据获奖人指定的地址,7 日内将奖金汇出
(三)直接领取:获奖人可直接或委托他人领取奖金
第九条 举报、联系方式(一)有奖举报电话:110、62852175 (花溪派出所)、62858679(花溪街道综治办)
(二)直接向社区民警反映,社区民警联系方式附后
(三)投递信件:1
巴南区花溪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地址:巴南区花溪街道红光大道 71 号)
巴南区公安分局花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