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综合素养,促进招聘工作的法律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公司的进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为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二章 招聘第三条 公司招聘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本着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回避、保密的原则,面对社会公开进行招聘
(一)公开、公正原则:公开、公正原则是保证人才引进质量的前提条件
在招聘工作中,必须做到计划公开、岗位公开,要求公开,考核和评价标准公正
(二)平等、竞争原则:择业面前人人平等,考核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原则上每个岗位应有三人以上的应聘者
(三)回避原则:公司允许股东、员工向公司推举人才,但应遵循回避原则,如遇特别情况须由总裁审批
(四)保密原则:招聘考核人员必须注意自身言行,严守公司机密,在招聘过程中,妥善保管公司有关资料、文件
另一方面,招聘考核人员还应为应聘者保密,不得将应聘者情况随意透露给他人
第四条 招聘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应先提交用人申请,报人力资源审核
人力资源根据各部门申请情况,报总裁审批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发布招聘信息
第五条 招聘程序:公司人力资源或用人部门负责对简历进行筛选,由人力资源通知人员面试,人力资源及用人部门组成招聘小组进行面试
第六条 具体招聘流程如下:初选—面试—复试-录用(实习/试用)(一)初选:人力资源或用人部门对所有应聘材料通览后,选择基本条件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
(二)面试:由用人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参加,负责对面试人员进行初步考核(必要时可增加笔试),填写面试记录表
(三)复试:由分管总监对初试合格者(至少 n+1)进行复试
(四)录用(试用):复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发起录用申请,经总裁审批后,人力资源向拟录用人发送录用通知,并确定入职时间
第七条 招聘时,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