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1、甲方将坐落于河南 省 郑州 市 高新 区 学府欣园 小区 11 栋 1 单元 0104 号 房屋以及房屋内洗衣机、 空调、 热水器、油烟机及灶 等家电及木床、橱柜一套等家具若干及相关物品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1、租赁期限为一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前 1 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期满后是否续租通知对方
3、该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若乙方要改变使用用途,需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金、保证金费用及支付方式1、该房屋税后月租金为 2500 元(人民币一仟陆佰元整),按 支付,当期租金为 元(人民币 )
乙方如继续租房,需在上次所缴租金期满前 15 日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 )租赁保证金,作为房屋电器、家具,以及及时清缴生活费用的保证
租赁期满时乙方如不再续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及违法行为时,甲方应将剩余保证金在乙方清腾搬离之日全部无息退还给乙方
3、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生活费用(包括水、电、天然气、宽带电视等)由乙方自行支付,物管费及水、电、天然气、宽带电视的开通由甲方负责
四、房屋安全管理1、在租赁期内,除房屋结构包括墙、顶等大修项目由甲方负责外(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如房屋门、窗、水、电等附属设施及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费用
2、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盗窃、火灾等事故自行承担损失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内设备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4、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在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补偿
5、租赁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