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租赁场所安全管理,法律规范租赁场所租赁行为,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预防和降低租赁场所安全风险,保障租赁场所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公司在与承租单位洽谈、签约时,须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及租赁需求,严禁将租赁场所出租给无安全保障的单位和个人
3、租赁合同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承租方须交付 1 个月的租金额作为安全保证金
4、安全管理协议中须明确承租单位的安全、消防、治安等责任
安全管理协议应当与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二、安全职能部门1、对所有租赁场所每三个月进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填写安全巡检卡暨整改通知书
2、每月对租赁管理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书面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
3、督促、跟踪管理单位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4、每季度公示租赁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考评结果
三、管理单位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须履行租赁场所安全管理职责
2、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工作:1)现场有专职管理人员且有租赁户的:每天必须巡检一次,并填写巡检卡暨整改通知书
沒有租赁户的须 2 周巡检一次
2)现场无专职管理人员须每二周巡检一次,并填写巡检卡暨整改通知书
3)租赁管理公司及租赁责任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域至少每二个月巡检-次,并填写巡检卡暨整改通知书
4、发现隐患的,督促承租单位落实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
四、承租单位1、主要负责人或委托管理人须履行安全管理协议
如有违反,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服从管理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改,及时消除承租区域内的安全隐患
3、对被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根据整改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
1 用电1、用电必须符合《电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