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 1、出租房屋为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1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年租金为 元(大写 )
2、租金的支付方式为先预付租金后入住,租金为月付
3、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元,以后租金于每次支付期限的到期前 1 个月支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水费、电费自行负担的费用
第五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出售房屋,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