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消防维保监管标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1、目的:为法律规范我院消防维修保养工作,提高消防维保的工作质量,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等法律规范,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法律规范化,整个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为目的,结合医院实际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消防维保服务
第二章 维修人员行为法律规范1
员工形象:1
1 在工作岗位上要着工作服,并且工作服应洁净、整齐、笔挺
2 不得着工作服进行非维修作业
3 注意个人卫生,勤刷牙,保持口腔清洁;勤洗澡,避开产生异味
4 保持头发清洁整齐,不作怪异发型;1
5 不准光脚或穿拖鞋进入公共场所
员工态度:2
1 主动热情,服务礼貌,举止文雅
服务时应面带笑容,热情饱满、和气可亲、精力旺盛
2 对工作应耐心,不急躁、不厌烦,操作要快速、敏捷,程序要准确无误
3 谦虚、和悦的接受医院的评价,对接到的投诉应耐心倾听,并及时整改
员工纪律:3
1 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公司和医院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业操作规程
2 服从医院主管的安排,完成其交给的其它工作
3 严禁酒后工作
员工要求:4
1 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
年龄不超过 55 岁,有一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持有相关工种的职业资格证
2 特种设备操作员根据国家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上岗证,从事消防维修保养工作半年以上
3 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气处事,相貌端正、身材适中
第三章 医院消防系统维护1、设备维护保养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火灾自动报警主机、联动柜、消防广播、消防电梯联动、非消防电源切换的联动)、室内外消火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