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干部问责管理办法目的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进展,提高整体执行力,增强公司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责任,强化服务意识,特制定管理干部问责管理办法
问责对象 公司所有管理人员 1 问责范围 公司所有决策、管理和生产活动 (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出现有错行为和不作为行为,影响工作进度,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办法实施问责) 2
1 权责一致的原则,行使权力必须履行对等的责任,任何人都不得把权力和责任分割开来,不得只行使权力而不承担责任,不得免于或排斥问责
2 公正公平的原则,管理人员一旦出现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严格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实施问责
3 重点问责的原则,在全面实施问责的基础上,把问责重点放在成本、质量、效率、安全等重大工作任务落实上,放在分管或本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上,放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实现和流程执行力度上
4 问责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问责与促进工作之间的关系,通过强化问责达到改进工作和促进工作的目的
5 培训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强化问责和实行绩效奖惩的同时,进一步重视相关培训和事前防范
3、问责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 3
1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3
2 不履行岗位职责义务的; 3
3 不执行公司有关决定、决议,不按流程执行的; 3
4 违反公司十大电网机制规定的; 3
5 对公司明令禁止的行为,不停止、不纠正的
6 独断专行、决策失误 ,涉及公司长远进展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根据规定程序进行论证、讨论、和报批的; 3
7 违规决定导致影响公司正常工作,造成安全事故或不和谐因素的; 3
8 因决策失误造成公司成本损失、资源浪费、重大安全事故的; 3
9 滥用职权的
10 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3
11 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