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分包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施工事项中的权利和义务,顺利完成本工程项目,双方就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工程合同。一、工程名称:下穿滨海快速路、骆霞路箱涵土建工程 ( 涵身) 二、工程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青歭海越新材料施工场地三、分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包钢筋主材、商品混凝土主材)四、分包范围及工程量:下穿滨海快速路、骆霞路箱涵涵身(甲方投标工程量清单第400 章涵身部分及砼围护的支撑、冠梁和变更增加内容)五、工期:开始工作日期:2024 年 5 月 1 日,结束工作日期:2024 年 8月 30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122 天。六、分包工程造价(不含税):人民币大写(暂定)肆佰万圆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图纸及甲方签证进行工程结算。七、工程结算办法:(单价均为不含税价)1、 零星用工:钢筋工 元/工日,木工 元/工日, 泥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2、付款方式:每月 10 日前支付上月的工程形象进度已完工程总费用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承包人工程总费用的 90%,结算后付至工程总费用的 95%,剩余 5%质保金在工程的最终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但不得超过工程完工后的 1 年届满,以分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返修,承包方承担全部返修费用,工程保修期间,承包方收到发包方书面通知三日内应派人修理。否则发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发包方在承包方质保金内扣除。八、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承包方必须严格根据施工图纸、施工法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所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标准。2。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发包方质检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检查验收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3、假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假如承包方施工质量必须经过返工才能达到标准时,返工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九、发包方责任:1、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有关协调工作,提供施工用水、施工场地,协助解决承包方工人的住宿、生活用水用电问题。2、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施工现场日常监管工作。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