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员工素养,强化对全体员工的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机制,现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人员
(二)考核设置第三条 对员工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方式
第四条 考核主要从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等四个方面进行,根据考核的内容实行量化考核,总分 100 分,其分值分别为 70 分、10 分、10 分、10 分
第五条 工作业绩:(标准分满分为 70 分)(1)工作满负荷,精益求精、不出差错,处理问题及时、准确、效率高,效果好
(2)有计划、有总结,对所做工作跟踪监督检查及时
(3)思维缜密,策划力强,精通本职工作业务,分析推断能力强,能及时、准确处理复杂问题
(4)善于学习总结提高,不断完善自我知识结构,准确把握相关信息,并能有机的与本职工作相结合
(5)全面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 工作能力:(标准分满分为 10 分)(1)模范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有开拓创新精神,计划性强,检查措施得力,善于及时并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2)能与其他部门搞好工作协调,主动讨论相互需要相互配合的工作,需要共同协商解决的问题,不扯皮不推诿,不好大喜功;(3)能解决部门内部矛盾,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不上交矛盾,不隐瞒问题;(4)工作效率高,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5)努力钻研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实践,是本岗位业务骨干
第七条 工作作风:(标准分满分为 10 分)(1)常常亲临一线,调查讨论,掌握所负责工作的第一手资料,能亲自参加或操作具体的工作;(2)在工作中能主动向主管领导常请示、常汇报,有解决问题的方法或处理问题的方案,处理问题及时果断,但不武断;(3)能组织所属部门员工常常讨论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探究新的工作方法;(4)团队管理能力强,能调动员工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