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技术标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各项目绿化养护管理,提供景色怡人、舒适的绿化环境,打造“精品园林”的品牌特色,特制定本操作细则。第二条适用于所有绿化养护项目。第二章 职 责第三条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各项目绿化养护管理操作细则进行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第四条各项目养护组负责此操作细则的组织实施。第五条绿化养护工负责此操作细则具体的执行。第三章 苗木修剪第一条 草坪修剪1、草坪 5—11 月每十天修剪一次,12-2 月草坪属休眠季节,禁止修剪。2、操作者必须是经过严格培训合格的修剪人员。3、修剪草坪前清除草地上的石块、枯枝等杂物。4、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防护眼镜、手套、工作鞋等。5、若草过长应分次剪短,不允许超负荷运作。6、操作时,手和脚不准靠近旋转部件。7、草坪修剪后高度一致,花纹美观,无漏剪。8、修剪后草坪上无明显的草屑、杂物等垃圾。9、草坪修边后高度与大面积修剪后的草坪高度一致.10、修剪后草坪上的其它植物无机械损伤、无破坏造型苗木。11、在雨水天气及有露水时不能进行草坪修剪。12、无特别情况,同一块草坪应在同一时间剪完,以免生长不均。13、重要接待、大型活动、节假日及每日的 9:00 以前 19:00 后禁止修剪。第二条 乔木修剪、整形1、竹类植物老化枝叶枯黄面积达 2/3 时需剪除,其底部开裂达 1/3以上时应剥除,修剪时应严格保护主干顶芽不受损伤。2、修剪人员将机械、工具领用后并填写《园林机械、工具领用登记表》.3、乔木修剪应两个人以上配合,用人字梯及高枝剪、高枝锯进行,不得爬树修剪.4、对由于受意外损害折断而枯黄的枝叶应及时清剪。5、每年 12 月至次年 2 月应对乔木修剪,剪除徒长枝、树身的萌蘖枝、并生枝、下垂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枯枝、烂头等,并对树冠适当整形保持形状,对造型树木应每两个月修剪一次外形,以保持形状。6、修剪工不得擅自改变原植株的造型,不得擅自截剪直径 10cm 以上的枝条。7、池边的乔木养护操作应注意安全,戴好有关安全设备。8、剪下的枝叶应及时清除运走。9、乔木修剪完后养护负责人对修剪效果进行检查并填写《绿化植物修剪记录检查表》检查标准如下:10、修剪整形应达到均衡树势、完整枝冠和促进生长的要求。11、乔木修剪后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膜不乱,通风透光较好,没有 5cm 以上的枯枝、折断枝、修剪后的废留枝.12、乔木修剪截口与枝位齐全,直径 3cm 以上的截口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