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登记制度 1、门诊、住院部要建立肿瘤新发、死亡病例登记薄
2、肿瘤病例登记薄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报告日期、肿瘤部位、诊断依据、病例状况(好转、痊愈、死亡等)报告医师等内容
3、相关科室要有指定人员负责肿瘤病例的登记、管理和资料保管
4、负责肿瘤病例登记的工作人员要仔细填写肿瘤病例登记簿、肿瘤病例新发、死亡报告卡,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登记、报告卡数据一致
5、每月工作人员要将上报肿瘤数据仔细核对,剔除重卡
6、肿瘤新发、死亡病例要及时上报医院预防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
7、登记报告责任人要高度负责,对登记报告中出现迟报、误报现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登记报告责任人要定期到门诊、住院等相关科室搜索肿瘤新发、死亡病例,防止遗漏
彰武第四人民医院肿瘤新发、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在医疗过程中发现肿瘤新发、死亡病例后,须填报《肿瘤新发或死亡病例报告卡》,对并将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每月 5 日前预防保健科将上月发现的肿瘤新发、死亡病例上报辖区内疾控中心
填写肿瘤新发、死亡病例时,要详细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居住地址、肿瘤名称、肿瘤部位(亚部位)、诊断日期、诊断单位、诊断依据、死亡日期;如有条件时还要求填报组织(细胞)学类型、诊断时分期等项目
死亡病例在填写肿瘤死亡病例报告卡时,要同时填写新发病例报告卡
预防保健科做好肿瘤新发、死亡病例资料的保存与管理,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预防保健科要定期检查各科室肿瘤病例报告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漏报
从事肿瘤登记工作的相关人员要遵从医学资料保密性原则,只将相关资料上报疾控中心,不得将内容外泄
彰武第四人民医院肿瘤病例报告与管理工作督导制度1、建立定期督导工作制度
2、督导内容:肿瘤登记情况、制度建立、肿瘤登记报告质量、制度落实及资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