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脚手架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进一步法律规范脚手架的搭设、拆除,材料的验收及使用中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和特别脚手架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操作工人的人身安全,减少企业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施工现场。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80-91 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130-2001 3、《安全网》 GB5725—--1997 4、《密目式安全立网》 GB16909——-1997 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北京建工集团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 9、《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文明施工达标执行标准》 三、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一)材料、材质的安全管理要求: 1、钢管: 脚手架钢管应采纳《直缝电焊钢管》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钢管应采纳:外径 48—51mm,壁厚 3。0-3.5mm,长度为 4-6m 和 2.1-2。3m,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 25kg 的钢管。钢管必须做防锈处理,并涂桔黄色油漆。 2、扣件: 扣件应采纳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尺寸相同,扣件无论新旧均应进行防锈处理,直角扣件自重应为 13。2N/个、旋转扣件自重应为 14。6N/个、对接扣件自重应为 18.4N/个。 3、脚手板: 脚手板可采纳钢、木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 30kg。冲压钢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脚手板无论新旧均应涂防锈漆。木制脚手板应采纳杉木或松木制作,宽度不宜小于 200mm,厚度不应小于 50mm。 4、安全网: 大眼网必须采纳锦纶材料编制,宽度不得小于 3 米,长度不大于 6 米,网眼不得大于 10cm;密目网网目密度不应低于 2000 目/100cm2,密目网各边缘部位的开眼环扣必须牢固可靠,环扣孔径不低于 8mm,网体必须阻燃。 (二)采购与租赁的安全管理要求: 各工程项目必须从在北京市建委备案的生产、租赁企业中采购或租用钢管、扣件。在采购和租用钢管、扣件时,要与生产或租赁单位签订质量担保协议,查验和 保存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各施工项目要实行有效措施增强钢管质量的可控性和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 购买安全网时,必须在公司合供方名录内进行选择,要查验并保存供方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