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镇 XX 村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社员入股合同书甲方: XX 合作社乙方: 入股社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事宜:(1)甲方组织入社社员申请办理小额信贷,作为苗木种植入股资金
(2)按入社社员入股土地面积统一栽植落羽杉、木槿、紫薇等苗木,每亩种植株数 200 棵
待甲乙双方对苗木进行验收合格后,共同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林业专业合作社土地的统一流转、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流出方的土地租金及青苗补偿费等费用
(2)甲方负责与颍上县慎和园林有限公司签订苗木购、销合同,栽植的苗木购、销款均按棵结算,定期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贫困户每年每亩 2000 元订购金
(3)积极组织成员法律规范化地进展扩大合作社事业,拓展市场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5)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使乙方及时了解合作项目进展运营情况
定期召开全体社员大会,通报合作社资金使用情况
(6)不得做出有损乙方利益及侵犯、危害乙方的行为
(7)遇重大问题及时与乙方协商解决
(8)组织贫困户在慎和园林有限公司指导下进行除草、施肥、浇水等田间管理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乙方在慎和园林有限公司指导和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下,对其种植的苗木要适时进行除草、施肥、浇水等田间管理,无权私自出售苗木
对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苗木死亡的,要及时进行补植
(3)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合作社章程规定退出合作社(4)维护双方利益,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四、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