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汇总1、药学事业:系指一切与药品、药学有关的事务,是由药学若干部门(行业)构成的一个完整体系
2、药事管理:是指对药学事业的综合管理,是运用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经济的原理和方法对药事活动进行讨论、总结其规律,并用以指导药事工作健康进展的社会活动
3、药事管理的特点:专业性、政策性、实践性
4、药事管理法:是药学与社会科学相互交叉、渗透而形成的以药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为主要基础的药学类边缘学科,是应用社会科学的原理和方法讨论药事各部门活动及其管理的规律和方法的科学
5、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6、劣药: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超过有效期的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7、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8、药品的定义包括了四个要点:第一,规定有使用目的和使用方法是区别药品与食品、毒品等其物质的基本特征
第二,我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传统药与现代药均是药品
第三,明确了我国药品管理法管理的是人用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