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一、药品管理 [基数药管理] 1.根据专科疾病特点和需要确定基数药品种类,包括口服药、注射药、外用药、抢救药和毒麻药等,并在中心药房备案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设有专用清点本,每日清点记录并有签名,检查药品数量和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重新领取补齐基数
4.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5.基数药使用后要及时从药房领取补充,保证使用
患者剩余用药(如出院患者遗留的口服药)不得放人基数药中再次使用
6.无外包装的口服药,从领取时日起在病房口服药瓶中保存最长 1 年时间(以自然年为一周期,如 2009 年 1 月 1 日~2009 年 12 月31 日),确保药品在有效期之内
口服药有效期标识贴在标签正上方,药瓶颈部下缘
7.定期与药房核对,并根据临床需要增减基数药的种类和数量
8.中心药房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并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基数药存放要求]1.基数药分类存放在药柜中保存,药柜保持清洁、整齐、干燥
2.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静脉与胃肠药品分开放置,外观相似、药名相近的药品分开放置,同种药品但不同规格的分开放置
按有效期时限的先后有计划地使用,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和浪费
3.内服药(包括口服片剂、胶囊、丸剂、散剂、溶液、酊剂和合剂等)和注射针剂为蓝框蓝字标签,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10%氯化钾、磷酸钠、10%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与细胞毒化等药品为红框蓝字标签;外用药(包括药膏、搽剂、洗剂、栓剂等)和各种消毒剂为红框红字标签;剧毒药为黑框标签
药品名称不清、过期、破损、变色、混浊等均不能使用,需及时更换
4.药品标签上注明药名、浓度或剂量、数量,要求字迹清楚、标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