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药店员工工作制度员工工作制度为了做好药房的工作,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1
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洁净,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
员工必须遵守卫生制度,各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清洁卫生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
早班(夏季)8:00—16:00,(冬季)8:00-15:00,晚班(夏季)16:00-22:00,(冬季)15:00—22:00,不得迟到早退,违者罚款 10 元;上班时间做私活,罚款 20 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别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经店长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一次罚款 50 元
旷工二次做自动除名
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假如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假如发现当班员工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商品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有库存却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 100 元罚款
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员工有责任做好缺货登记,收款时要唱收唱找,钱货两清,日清日结,并与销货记录核对
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销或更改
对于效期药品(3-6 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开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由工作人员承担
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 50 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 50 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