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员工守则第一条 作息时间1、店长作息时间:早 8:00 至晚 5:00,午休时间 12:00 至 12:30,午休时间不得离店
2、员工作息时间:早 7:00 至晚 21:00 早上提前 15 分钟到岗,晚上换衣服的时间不得早于 21:00,中药柜组作息时间为 8:00 至 17:00
3、发现店长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无故不在岗的,罚款 100 元;员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无故不在岗的,罚款 50 元
4、中午吃饭时间为 12:00 至 13:00,晚上吃饭 17:00 至 18:00,每班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用餐时间不得随意更改,外出买饭时间包括在用餐时间内,所有人员不得在柜台及收银台内吃饭,有违反此规定者,对当事人予以 50 元罚款,店长连带予以 100 元罚款
5、签到记录要求真实
如有换班情况,必须经店长批准
有违反此规定者,对当事人予以 50 元罚款
第二条 仪态仪表1、营业时间必须着工装,女性店员须佩戴工帽,必须淡妆上岗,不得浓妆艳抹,长发盘起不外散,发不过肩、不遮耳,头发不染怪异颜色,穿着整齐法律规范、洁净无污渍,工装内穿着衣物不得外露(如:羽绒服帽子,衣衫高翻领等);男员工工装内着衣物须洁净得体男员工不得留长发、蓄胡须,实习员工与促销人员必须穿着公司统一工装
2、营业时间必须按要求佩戴胸卡,其上配有 1 寸红底工裝照片,字迹清楚工整,不得借戴、串戴或放置工装兜内
3、个人卫生洁净,不得涂指甲油,不戴夸张首饰,不准穿拖鞋
第三条 环境卫生1、门店牌匾洁净,无破损,正常亮化,店内无瞎灯现象
2、门前三包区域洁净无污,台阶处、门店内禁止堆放自行车、电动车等物品,雨雪天气及时实行措施、消除隐患
3、店内门窗洁净明亮,地面不得有烟头、纸屑等弃物,墙壁不得有灰网和拍打昆虫后遗留痕迹、店内各个区域必须有分担区责任制划分
4、柜台、后背柜、药斗及各项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