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智慧法院的建构 摘要 随着全球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对科学技术的重视,目前科技力量已渗透到各个领域和角落,司法领域也不例外
将先进科技与司法相结合,借助智能系统平台提升司法工作效率、维护司法公正是构建智慧法院的应有之义
与此同时加快构建网络化、智能化的阳光司法也将进一步推动法院信息化建设,促进法院的转型升级,加快司法体制改革进程
当前社会,智慧法院的核心平台——人工智能技术,进步较大且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固而,应主动掌握人工智能并合理定位其在建构智慧法院过程中的角色,充分发挥智能技术优势强力推动社会发展该篇文章主要以建构智慧法院为出发点,首先结合国家政策与理论界关于智慧法院的描述,明确了智慧法院的内涵及产生的时代背景,其次介绍了人工智能的概念与其应用于司法的价值,人工智能具有辅助法官办案、提高司法效率等优势,为智慧法院的建设提供稳固的技术基础
然后从全国范围的整体推进与地方司法智能技术的突破着手概括智慧法院的发展现状,智慧法院虽发展较快日渐普及,但仍要合理定位智慧法院在法院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其仅是当前我国法院系统发展的一个侧面而非统领全局
再次,结合理论与实践,智慧法院构建过程中可能面临着法律数据低质、人才匮乏、法官权力遭到削弱、信息化整体建设不均衡及当事人平等诉讼地位弱化等挑战
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对于智慧法院所面临的挑战,应着力从以下方面完善:拓宽法律数据来源渠道、培养“法律+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法官应进一步提高自身掌握人工智能技术的技能,法院系统内部也应加强对法官的监督与制约,保持法官独立地位;均衡地方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更新思维理念,完善相应制度;尊重当事人线下或线上诉讼方式的程序选择权
未来人工智能与审判相结合的程度会逐渐深入,积极开发人工智能对司法的价值将有利于智慧法院的构建,但是同时也应关注智能技术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合理定位智慧法院的角色,并合理解决智慧法